他将“为民”理念镌刻在行动中 ——曲阳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高旭东速写
发布时间 2022-09-25 09:04 来源: 河北法制网
图为高旭东出庭支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郭东旺 摄
□ 河北法制报记者 孙继增
检察工作,或许没有惊心动魄的办案故事,或许没有荡气回肠的豪言壮语,有的只是检察人默默践行的责任和担当。今天,让我们走近曲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高旭东,看看他是如何将“为民”的理念变成持之以恒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如何将“为民”的理念镌刻在行动中的。
■“当事人的信任让我知道自己的工作没有白干”
高旭东2013年进入曲阳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在侦监科、反贪局、办公室、民事行政检察科,到现在的第二检察部工作。九年的检察生涯,高旭东深知办理的每一个小案件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和对公平正义的期望,只有脚踏实地为群众办实事,才能获得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认可和信任。
2020年7月,一名村民一大早就来到曲阳县检察院,把高旭东堵在单位大门口反映问题。原来,这名村民刘大哥和同村的5人在2017年受雇于张某,在张某承揽的居民小区工程中铺路砖,张某欠刘大哥等6人工资款9万余元,三年来多次讨要未果。“9万元工资款对农民工而言不是小数。”为核实情况,高旭东顶着烈日先后多次找相关当事人调查取证、了解情况,在向检察长汇报后,积极支持刘大哥起诉,最终欠款方同意并偿还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该案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被作为典型案例向上级检察院推送。“事后,刘大哥向我表示感谢,听着他说的话,字里行间充满了信任和感动,这让我知道了自己的工作没有白干。”案件虽小,办理过程也不算复杂,但正是因为这样的小案,让高旭东对“检察为民办实事”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在办理葛某某土地争议化解一案中,为了给当事人找出解决方案,高旭东带领办案组跑乡镇、跑职能部门,来回奔波20余次,历时7个月,通过跟当事人拉家常、讲政策、讲解法律知识,一点点消除当事人的抵触心理,在检察长的支持下,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最终形成了解决方案,让历时八年的申诉积案得到了化解。
“每当看到检察监督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办理,当事人不再受累诉之苦,矛盾得以切实化解,自己苦点、累点又算得了什么呢!”高旭东通过办理一些民生案件,也逐渐明晰了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
■“顶着星星出发、顶着星星返回,只为维护群众利益”
2017年,我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全面推开后,守护公共利益成了高旭东所在的第二检察部的工作重点。如何履行好这项业务?如何保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第二检察部的负责人,高旭东不断思考着这样的问题。
几年来,在曲阳县的18个乡镇,哪里有环境资源犯罪,哪里就有他们的身影;哪里发生了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事件,哪里就有他们不断奔波的脚步。“有时候为了取得一份证言,需要顶着星星出发顶着星星返回,这样的高强度工作成了我们工作的常态。”高旭东说出了公益诉讼检察人的艰辛。
2018年,为了确保入股贫困户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高旭东带领公益诉讼办案组对辖区某养殖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该公司收到财政扶贫资金51万元后,股东将其中26.4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和退股,严重侵害了国家扶贫资金管理秩序,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为了保护入股贫困户的权益,在院党组的安排下,办案组多次到该公司实地调查,对其中涉及的100余户入股贫困户逐一进行走访了解。由于该村距离县城较远,而且老百姓多数都是很早就要出门务工,为了和相关老百姓见上一面,再多了解一些情况,高旭东与干警每天五点半出发……就这样,他们白天去调查取证,晚上回到单位梳理分析案情。功夫不负有心人,被挪用的扶贫款最终被全部追回。后来,高旭东带领办案组对另一家养殖公司出现的类似问题进行调查,追回扶贫资金60万元,保护了入股贫困户的合法权益。
2019年,外省某企业将其加工的皮革废料偷偷倒入曲阳县唐河支曹林场段的河道内,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和周边群众身体健康。曲阳县检察院指派高旭东带领公益诉讼办案组与当地公安、环保等部门加强协作,及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改变了以往“个人犯罪、政府买单”的状况。2021年,保定市检察院开展环境保护税专项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行动,高旭东再次出战,与当地税务、环保、城建等部门及时联系沟通,督促税务部门积极履职,以遏止由此引发的违法案件的发生。
“民生无小事,只有常怀为民之心,常做为民之事,才无愧于检察官这个光荣的称号,才无愧于‘检察为民’的誓言。”在高旭东信心满满、笃定前行的检察之路上,他将“为民”理念镌刻在心里,镌刻在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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